对他的同龄人和“高龄”同班同学来说,他等于一个词——怪胎。 他并非那种戴着眼镜穿着随意有些邋遢不拘小节,在图书馆和食堂间两点一线的学霸,相反,他是个衣着装扮极其得体讲究,言行举止相当有中世纪风范的学神。大家私下都叫他“刚出土的小绅士”。 学神从来不去图书馆,因为他13岁在伯克利上大学的时候,一个暑假看完了mit图书馆的所有书。 fwanf书fロ巴,□ans≈︾om;那个暑假,每天早上7点到晚上9点,成群结队的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慕名而来,远远地围观:穿着小西装,背脊挺直的小男孩抱着书一页一页地翻,几分钟换一本,一小时看完一个书架。 读博士后,反而没有那么多书给他看了。 好在14岁时,他因解开了国会大厦的恐怖袭击暗语而一举成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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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朝醒来,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。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?荆白这个名字,就刚才,现编的。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,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,一无所有。黑底牌匾,血红灯笼人偶含笑,乌发缠身。夜半除了歌声,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。照片中的人像,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,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。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,枕边人过了午夜,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。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!救命啊大佬!荆白很忙,有事,走了,别烦。神秘人(举手)啊啊啊啊,大佬,我也一样吗?荆白?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,快回来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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