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闪过,她情不自禁想起,第一次看见御剑而来的修士时,她问身边的人:“不成仙,那你想干什么?” 稚嫩的童音响在耳侧:“修炼,离宗,找个大府邸做个打手,攒银子,养老。” 呵。 苍老脸上难得带上几分胜利者的骄傲,她想:“落闲,你瞧,你没做到的事,我做到了。” 在亲自说出应天宗那些过往事,她就已经知道自己活不成,但即便做好身死的准备,可依旧不想死。 所以那晚,她自废丹海和灵根,去掉一身灵气,成功逃离恼羞成怒的应天宗追杀。修真界太乱,她无法躲藏,只能扯着一身废躯徒步来到俗界,却在途中不小心被妖兽所伤,虽侥幸不死,但本就受伤的她,已经身受重伤。 身子本就大损,加上连夜不休的赶路,她很清楚自己最多只有两三年时间可活。若非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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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朝醒来,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。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?荆白这个名字,就刚才,现编的。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,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,一无所有。黑底牌匾,血红灯笼人偶含笑,乌发缠身。夜半除了歌声,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。照片中的人像,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,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。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,枕边人过了午夜,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。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!救命啊大佬!荆白很忙,有事,走了,别烦。神秘人(举手)啊啊啊啊,大佬,我也一样吗?荆白?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,快回来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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