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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夜春宵,他酣然入睡,我却睡不着了。
闲来无聊,作为小小替身,我不得不思考我和霸总的结局。
大部分的替身文学的结尾都是追妻火葬场。
替身难过地发现自己竟然是替身,转身离开。
男主发现自己爱上替身,懊悔不已,拔腿就追。
追个千回百转,水个百八十章,还全部入v。
观众付出眼泪,作者收获金钱,双赢的happyending!
但,这对我有点难。
要是这霸总爱上我,还追我,要娶我,他还没单膝下跪,我就已经答应了。
而且我会立刻、马上拉他去民政局领证,再慢一步,他脑子里的水就干了!
替不替身有什么关系?
霸总的钱是真的,颜是真的,鸟也是真的呀。
不是我没骨气,是我的骨气不值钱,而我的爱情比骨气还不值钱。
我这辈子可以爱很多人,但今生很可能赚不来很多钱。
身为穷人,我今生的准则就是:千万别和钱过不去。
为了能更好地服务霸总,我决定好好调研一下白月光,务必做到神形兼备。
白月光在国内还是国外?不详。
她生or死?不详。
两人是骨科关系?不详。
女方为了联姻,另嫁他人了?不详。
好嘛,除了知道叫月儿,什么都是不详。
世上无难事,只要肯放弃。
我开始安慰自己。
如果我学太像了,霸总有可能会打我,因为小说里都这么写的——
他将我扇倒在地,眼里的厌恶喷薄而出。
“你以为你像她,你就能是她了吗?你只是一个赝品!”
我想拽他的衣角,被他嫌恶地甩开。
原来他的温柔都是演的,这才是他的原貌。
或者他的温柔只为另一个女人准备。
“真是可笑啊……我竟然还以为能有一瞬间你爱我。
“
——
像被冷水从头顶灌下来,我瞬间从想象中抽离。
哎呀呀,干嘛花什么时间学习白月光啊!
去学习啊!
行测练了吗?
申论会写了吗?
专业题刷了吗?
合约一到期,咱们编制走起,上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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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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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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