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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冷的湖水冷得她直打哆嗦,但看着不远处的男人,娇娇很害怕,只好乖乖的清洗着自己,生怕洗的不干净惹男人一生气就把自己给吃了。
“阿秋!”
娇娇不争气的打了几个小喷嚏,她委屈的吸了吸鼻子。
“......”
突然她觉得一个滑溜溜的东西缠上了自己的身子,她低头一看,是一只青色的大尾巴,她被吓得脚一软,不由呛了几口水。
她在湖中拼命挣扎着,后背却贴上了一个冰凉的胸膛,“不许再乱动。”
男人不知何时下了水,如是吩咐道。
娇娇却宛如抓到了救命稻草般,呜咽一声便扑入了男人的怀里轻轻抽泣,她实在是太害怕了。
“有蛇。”
她察觉到那条尾巴缠在自己的腰间,时紧时松,便抓住了男人的胳膊,可怜兮兮的看向他。
而男人,却不置可否,他的衣襟尽被湖水打湿,露出了精致的锁骨,看起来分外诱人,但是娇娇却不会懂,她只明白有条大蛇缠上自己了,而她能依靠的只有眼前这个男人。
“......”
而男人却瞳孔一缩,朝着小东西便吐出了蛇信子,舔了舔她的小鼻子,小娇娇见此便一整个傻眼了,蛇尾更是不怀好意的探入小兔叽的花心,娇娇下意识的夹紧了双腿,不想让它得逞,但是男人却不想轻易的放过她,并朝她露出了尖锐的毒牙。
“不要吃掉娇娇好不好,娇娇一点也不好吃的......”
小东西拼命的摇着头,企图向男人解释,自己是真的一点也不好吃。
可是蛇信子一路从鼻尖滑到脖颈,男人炙热的吐息落在她的颈部,“宝宝皮肤好滑,好想咬一口。”
他语音刚落,娇娇的脖颈便传来一阵刺痛,她感觉到自己的血液正在被眼前这个男人吸取,而自己只能在他的怀里做着浅浅的挣扎,意识逐渐模糊。
看着娇娇陷入了昏厥,男人终是收了口,而后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唇角,她很合他的口味,瞧着小东西脸上未干的泪痕,她实在是太娇弱了,自己只不过是咬了她一口,便吓晕了过去,他想,他以后要好好把小兔子养肥,然后亲自宰了。
但是现在,男人吐出一口浊气,便把自己的尾巴刺入了小东西的花心,从未有异物拜访过的小穴,此刻正被一条粗大的蛇尾探路,缕缕血丝在湖水中荡漾开来,倒映着一个清秀的男人正抱着一个全身赤裸的娇小女子,男人欲火正炙,而女人眼角垂泪,画面看着颇为淫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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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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