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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因他双目间阴森戾气,双肩忍不住向后瑟缩,纤手拉着床单,不敢对上他沉鸷眸色,垂眸缓缓颔首。
他从床底抽出一个容纳人坐进去的大盆,走出门,给她接回满满一大盆黑色橡胶袋里晒热的暖水,自己则从背包里抽出条干净内裤又走出大门,拿个小盆用大缸里的冷水浇头。
十七岁的姑娘心思细腻,将这一切都看在眼底。
她环抱膝盖坐进热水盆,洗净身上汗渍和腿间白涸,换衣服时余光扫到床边碎一地的手机零件,再看向窗外,正好和五官冷硬的年轻男人对上目光。
粗糙汉子全身只穿一条深灰平角内裤,光天化日也无所顾及,进去拉着换好上衣短裤的娇柔姑娘出门,让她坐在废弃轮胎上陪自己劈柴。
他只会煮不算稀,不算干的粥饭,想先给体力透支严重的小妻子垫垫肚子。
烧火架锅,倒水放米好一阵忙活,才将热乎粥饭端到她手里。
霍莽则坐到她对面的破轮胎带皮子旁,开罐啤酒,喉结上下滚动喝了好几大口才解渴。
蓝晚见他给自己做饭他也不吃,心里也不好意思,抬眼看他:“你,不吃饭吗?”
捧着粥碗看向那口大锅,“煮了很多,我也吃不完,你”
霍莽手里捏着易拉罐顿了顿,看她拐弯抹角让自己吃饭,愠色俊面扯起笑意。
他长臂一伸,将温顺小妻子揽到自己身边,用手里易拉罐和她的粥碗清脆对碰,仰头干尽,沉声决定:“等你以后怀了孕,我送你回缅北寨子住。”
察颂说的不错,自己这小老婆不适合留在金叁角,外籍雇佣兵和贩毒武装四处横行,她整日整日出不去,在大本营憋也会憋出病。
趁能和他平心静气说会儿话,蓝晚颜色绯红,低声颔首,“霍莽,我现在能不能不怀孕?”
他笑她天真,“我不带套,你怀了打得掉么?”
“那你能不能…能不能…”
做些安全措施,就算咬碎了舌头,她也说不出如此难堪粗陋的话。
这不就等于默认他可以碰自己吗?
可不同意,自己又能有什么自保的办法。
“别想了,老子不可能让你避孕。”
他扔掉手里空荡荡的易拉罐,语气稍显不快,
蓝晚听出他不高兴的前兆,抿紧唇瓣也没再继续说,委屈低声呢喃:“怀孕,爸爸妈妈都不知道,什么也不知道。”
他察觉到小妻子提起怀孕的落寞,低头粗暴地在她粉颊猛嘬出一口响,“老老实实给我当老婆,在家大着肚子生孩子,少想些没用的事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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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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