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终于写到上架的时刻
想说点啥又不知道该说点啥。
扑了半年多,一直开书一直扑,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落伍了,跟不上现在网文的节奏,捉不住现在网文的爽点了。
期间尝试过玄幻、写过都市、开过火影,甚至还写过港片,跟风的,原创的,全扑了。
老婆由开始的淡定到几近崩溃,期间,女儿想学钢琴,老婆委婉地问,你觉得可以报吗?
我心虚地说,先缓一缓,等下个月,等我的书起来先。
事实上,我完全没底。
这本书前期,每天只有20、30收藏,我一度怀疑,是不是又要扑了。
老婆由崩溃,逐渐接受我不大行的现实,开始盘算手里的存款还能支撑多久,把原本不高的生活水平进一步降级,桃宝换成拼夕夕,最后变成一个月都没见到几个快递,计划着下一步是不是得换個二线城市生活。
但与此同时,她也给了我一些写作上的建议,指出我的问题,重要的是还让我吃上了软饭,让我可以安心写书,感觉自己大概是拯救了银河系吧。
在这里还要感谢我的编辑盛夏,扑到我都不好意思,想换个编辑嚯嚯了,他还安慰我切书也很正常,给了很多很好的建议。
这本书上推后数据还可以,当时我有点懵,再三跟编辑确认是不是触发了某种隐藏推荐。
可能是扑久了,站起来的感觉反而不真实了(人在自我怀疑的时候真的很可怕)。
等数据慢慢稳定下来,我才长舒一口气:这本书,终于可以继续写下去了,我终于可以不用老婆包养了!
一路走来,诚惶诚恐,如履薄冰,生怕写到什么毒点,写崩了。
这两天,这种感觉特别强烈。
有时候写文讲究一气呵成,写完重写,多多少少有点放不开,失去最初的松弛感。
当然这里要感谢各位书友,特别是还追到了这篇感言的书友支持,就算最近状态有起伏,你们也还没有弃书,给我提了很多改进建议。
你们的肯定或者意见我都看了,真的非常感谢,有bug有毒的地方,能改的我都改了,实在改不动看漏的,还请各位书友多多包涵,接下来书友如果有问题,可以继续提意见,我比较听劝,希望能顺利把这本书写到200万字以上。
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,0:00上架,希望各位书友可以支持首订,盼望各位书友继续追订。
感谢!
家庭帝位,还是家庭弟位,就靠你们了。
今晚,24:00!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...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...
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...